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7年,是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20年底转企改制整体并入台州学院,成为台州学院、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建的台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日常运行实体。环科院下设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拥有“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台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台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等荣誉称号。业务范围覆盖环保数字化、环境咨询、工程治理、在线运维和检测等环保全产业链。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清单
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敢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tzhky.cn/index.html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2025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报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若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电话咨询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3、报名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
①请将签署本人姓名的报名表扫描并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打包按照“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发送至邮箱****。
②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等材料扫描件。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⑤承诺书(需手写签名,见附件3)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发布招聘公告之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核:公司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公司官网公布。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会收到相应的短信通知或电子邮件,并告知考试时间及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原则上符合岗位的报考资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须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需达到合格分70分,没达到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总成绩计算方案如下: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4、成绩发布
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公司官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公司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书30天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有关考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陈女士057****82202
本公告由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我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