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武汉市属企业管培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属企业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招聘一批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作为市属企业管培生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管培生112名,分“金融投资、信息科技、财务审计、法律合规、运营管理、能源电气、城建规划、交通运输”等8个培养方向,具体信息详见《2025年武汉市属企业管培生公开招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好,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较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国内有关重点院校(院校名单见附件2)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须取得附件2中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国(境)外QS2025年排名前200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在国内就读的须取得附件2中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本科在国<境>外就读的须取得QS2025年排名前500高校大学学历学位)。
5、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及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
7、具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心健康。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7日(周四)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1日(周一)下午16:00期间,点击本《公告》或登录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的报名链接(https://www.whzsrc.com/whzhaopin/gkzp/gp2025/index.html)进入“2025年武汉市属企业管培生招聘”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3)、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大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资料。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可同时报考不超过2个职位,在同一家招聘企业最多报考1个职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招聘企业将及时对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核,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职位或修改信息;资格审查中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审查结果。
3、集中面试。面试初步定于2024年11月底或12月初在武汉集中进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及形式见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面试,选择面试场次,上传《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准考证。面试成绩以8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4、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结束后,对考生开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主要就考生的学习学术、实践经验、专业能力、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以2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5、考察及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考察入围人员。对于取得2个职位考察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作为目标职位,另一报考职位的考察资格自动取消。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访谈、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用人企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或体检不合格,根据用人企业的意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不适合进行递补的职位按规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聘用。各市属企业根据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国资委正式发文,并由用人企业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管理培养
1、管培生的培养期一般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期内按照既定的培养方向,实行“轮岗实践、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的培养模式,将管培生放在重大项目一线、重要权属企业、总部业务部室等多岗位历练,培养期满考核通过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定岗任职。
2、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相关政策和各市属企业自主明确的管培生福利待遇,薪酬标准一般高于同学历层次校招应届毕业生。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用人企业报销其体检费和面试及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3、聘用人员应执行用人企业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以及管培生管理培养办法,包括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培养期内,因个人主观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管培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宏观管理,建立市属企业管培生信息库,跟踪掌握管培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
五、纪律要求
管培生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存在作弊或违纪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27-****6788、027-****785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链接:https://www.whzsrc.com/whzhaopin/gkzp/gp2025/index.html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