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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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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银行2024年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

 

辽沈银行于2021年6月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是辽宁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的省级国有城市商业银行,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注册资本200亿元。成立辽沈银行是辽宁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商行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作为国家金融改革的重要试点,辽沈银行已吸收合并两家城市商业银行,取得了金融改革阶段性成果,发展前景广阔。

作为政府的银行、辽宁地区市民的银行,辽沈银行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企业的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推进金融改革工作,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未来,辽沈银行将锚定打造一流商业银行目标,当好金融辽军“排头兵”,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打造治理完善、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管理先进、发展稳健的一流商业银行,为推动辽宁金融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及政策;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行业体系、架构及相关规定;

4.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认同我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认可我行规章制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无经商办企业或在工商企业兼职的情形;

7.符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二)校园招聘必备条件

1.分行管理培训生岗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运营支持岗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境内院校毕业生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5.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应聘者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党纪、行政处分尚处影响期内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9.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要求

(一)分行管理培训生岗

各分行招聘计划:

序号

机构名称

2024

2025

合计

管理培训生岗

招聘计划

管理培训生岗

招聘计划




1

辽阳分行

9

10

19

2

营口分行

5

4

9

3

沈阳分行

4

2

6

4

大连分行

5

2

7

5

鞍山分行

1

1

2

6

丹东分行

2

1

3

7

锦州分行

4

0

4

共计

30

20

50


*相关岗位要求详见报名网址。

(二)运营支持岗

各分行招聘计划:

序号

机构名称

2024

2025

合计

运营支持岗
  招聘计划

运营支持岗
  招聘计划




1

辽阳分行

39

40

79

2

营口分行

16

11

27

3

沈阳分行

14

8

22

4

大连分行

5

8

13

5

鞍山分行

2

4

6

6

丹东分行

7

3

10

7

抚顺分行

2

2

4

8

葫芦岛分行

1

2

3

9

锦州分行

4

2

6

共计

90

80

170


*相关岗位要求详见报名网址。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第三方招聘机构全程提供招聘服务。

(一)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lsbank2024.zhiye.com,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信息瞒报,可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人员需将个人资料上传到报名网站,附件内容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涉及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尚未毕业人员,提供学籍证明,毕业后补交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项目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将按照招聘岗位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估,择优推荐拟录用人选。

(五)考察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背景调查及考察。

(六)体检

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项目组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公示录用

按我行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我行对首次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错失下一应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在我行各机构所在城市。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我行对应聘者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等附件材料不予退还。

7.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8.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6045(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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