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湿免疫科临床医师
面议神经外科临床医师
面议耳鼻咽喉科临床医师
面议急诊外科临床医师
面议血液科临床医师
面议医学影像科诊断医师
面议病理科临床医师
面议普外科临床医师
面议消化内科临床医师
面议急诊内科临床医师
面议泌尿外科临床医师
面议麻醉科临床医师
面议呼吸内科临床医师
面议心外科临床医师
面议骨科临床医师
面议口腔科临床医师
面议康复科临床医师
面议护理岗
面议
因发展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卫生专业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 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备注
风湿免疫科临床医师
1人
内科学
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神经外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外科学
105109、100210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耳鼻咽喉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耳鼻咽喉科学100213、105112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急诊外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外科学
105109、100210;急诊医学100218、105117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血液科临床医师
1人
肿瘤学
(血液方向)
105113、100214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限应届毕业生。
医学影像科诊断医师
1人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105107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做规培要求
病理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病理学与病理生理100104、临床病理学105128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普外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外科学
105109、100210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消化内科临床医师
1人
研究生:内科学
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急诊内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急诊医学100218、105117
大学本科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岗位2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内科学
105101、100201急诊医学100218、105117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做规培要求
泌尿外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外科学
105109、100210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2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 外科学100210、105109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麻醉科临床医师
岗位1
1人
麻醉学专业
105116、100217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岗位2
1人
本科:麻醉学100202TK 硕士:麻醉学专业105116、100217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呼吸内科临床医师
1人
内科学
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医学检验科检验技师
1人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100208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
限应届毕业生。
心外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硕士:外科学
100210、105109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骨科临床医师
1人
外科学
100210、105109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限应届毕业生。
口腔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口腔医学100301K
硕士:口腔医学
1052、1003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
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做规培要求
康复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中医学100501K;针灸推拿学100502K
硕士: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 ;针灸推拿学100512、10512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4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或本科学历需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放宽至45周岁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护理岗
1人
护理学1011、105129、护理1054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护士执业证、资格证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2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2022年结业的规培生及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具有三级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2.2022年规培结业的考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3.本次招聘的22名人员均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月开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月20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有人员报名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当有人员报名时,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附件《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标题写“专业+姓名”。咨询电话:李老师、陈老师0796-899950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四、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岗位,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七、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附件: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docx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2年2月25日